涉案2900余万元!43名从缅甸抓捕的中国籍电诈分子定罪,最高20年
自2021年10月起,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分批将43名犯罪嫌疑人提请任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,到2023年底法院终审裁定,历时两年多,该案终于尘埃落定。法院以诈骗罪、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、偷越国境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二十年,并处罚金305万元;判处其余4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至十九年,各并处罚金3万元至70万元。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。
在审查起诉阶段,任城区检察院结合犯罪嫌疑人的供述、聊天记录及被害人的陈述等大量客观证据,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,逐一确定43名犯罪嫌疑人的代号后,将121名被害人关联至具体诈骗小组及作案人员,快速厘清各犯罪嫌疑人犯罪脉络。同时还查明,2020年3月至2021年3月,胡某等26人先后结伙从我国境内偷渡至缅甸;2020年5月至2021年3月,胡某等4人先后组织23人从我国境内偷渡至缅甸。
为依法从严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,自2022年8月12日开始,任城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、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、偷越国境罪先后将该案43名犯罪嫌疑人起诉至法院,认定胡某为犯罪集团首要分子。
2023年10月21日,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,被告人胡某等43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至二十年。判决后,部分被告人不服判决,提出上诉。同年12月29日,济宁市中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